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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球教練涉猥褻男童 檢起訴從重量刑

2017/5/25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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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縣25日電)台南市陳姓男體育老師被控擔任嘉義縣某國小羽球教練時,涉嫌猥褻2名男學生下體,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因犯後不知悔改,建請從重量刑。

嘉義地檢署起訴書指出,42歲的陳男是台南市後壁區、新營區某國小所聘請的體育老師,嘉義縣某國小也聘請擔任羽球教練,民國104年7月起,每週三、六在嘉義的國小教授羽球。

起訴書表示,被告去年3月至7月間,涉嫌利用教授羽球的機會,趁A男童不及防備抗拒,伸手抓男童下體數秒,讓男童覺得不舒服,前後約有20次;另以同樣手法對B男童,至少有2次。

被告去年4月、7月間,利用帶學生至台北市、高雄市比賽的機會,趁在通舖睡覺時,涉嫌幫A男童自慰,男童因害怕被告不教授羽球而不敢抗拒。

2名男童家長事後獲悉,氣得對陳男提告,嘉義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被告故意對12歲以上、18以下犯罪,請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利保障法規定,加重其刑1/2,加上被告犯後飾詞狡辯、不知悔改態度,建請從重量刑。10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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