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黃世銘再被告違反通保法 北檢不起訴

2017/6/27 12:35(6/27 13:10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7日電)前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黃世銘被控洩密給前總統馬英九等案,遭判刑定讞;不過,立委柯建銘去年再告黃違反通保法,台北地檢署認為此案已定讞,今將黃世銘不起訴。

黃世銘先前被控在民國102年9月調查司法關說案簽結前,向馬英九、前行政院長江宜樺等人報告案情及後續辦案計畫,並內附前立法院長王金平等人的通聯記錄及監聽譯文等偵查秘密。

一審法院認定黃世銘違反通保法等3罪,各判有期徒刑5月、5月及6月,應執行1年2月,得易科罰金。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在前年2月12日,依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27條第1項罪名、共3罪,各判黃世銘6月、5月及6月徒刑,應執行1年3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1060627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