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偽證罪判3月 太陽花女王服社會勞動

2017/6/27 17:57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7日電)「太陽花女王」劉喬安涉作偽證遭台北地院判刑3月,因未上訴而確定。北檢執行科原定明天傳劉喬安報到,但她今天提早報到,並聲請易服社會勞動3個月折抵刑期,獲檢察官同意。

本名劉依函的劉喬安,在民國103年底遭「壹週刊」踢爆是高檔援交妹,劉控告週刊;劉喬安以證人身分到台北地檢署出庭時,曾簽名具結,證稱是去賣酒,而非週刊報導去援交。

檢方勘驗劉喬安被拍的影片,及她與記者間LINE對話紀錄,認定劉去飯店賣酒的說法不實,以涉犯偽證罪查辦,後來將她起訴。台北地院日前判劉女3月徒刑,因她未提上訴,全案因此確定。

然而,偽證罪依法不能易科罰金,但劉喬安的刑期是6個月以下,可向北檢執行科聲請易服社會勞動;因此,劉喬安今天提早到北檢執行科報到,並聲請易服社會勞動,獲檢察官同意。1060627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