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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提供免費塑膠袋 新增7大類管制對象

2017/8/15 16:39(8/15 22:1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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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15日電)環保署今天宣布,明年元旦起將擴大禁止提供免費塑膠袋管制範圍,新增7大類管制對象,包含麵包店、洗衣店及飲料店等約8萬家業者,不得再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民國91年起開始推動購物用塑膠袋減量措施,規定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等7大類管制對象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袋,若有購物袋需求,民眾需自費購買。

環保署今天公告修正「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修正要點包含擴大管制對象、推動專用垃圾袋與購物用塑膠袋兩袋合一、納管全部塑膠材質包含生質塑膠、取消購物用塑膠袋厚度需達0.06mm限制。

在擴大管制對象部分,明年元旦起將新增包含藥妝美妝店及藥局、醫療器材行、3C店家、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飲料店及西點麵包店等7大類管制對象,預估管制對象從2萬家新增至約10萬家業者。

另外,在垃圾費隨袋徵收地區的環保局,可限制轄區內量販店、超市、連鎖便利商店的購物用塑膠袋應為可做為專用垃圾袋只用的兩用袋,執行方式由環保局訂定。

環保署也將取消販賣場所提供民眾購買的購物用塑膠袋厚度需達0.06mm厚度限制,回歸業者自行選擇最適當的厚度。106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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