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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登記案判決 段宜康:同婚運動的勝利

2017/10/12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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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2日電)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駁回女同志方敏及林于立請求登記結婚案,民進黨籍立委段宜康說,撤銷原處分就是同婚運動的勝利;民進黨籍立委尤美女說,判決矛盾,盼法院更勇敢。

女同志方敏及林于立不服台北巿中正戶政事務所不讓她們登記結婚而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宣判,撤銷訴願決定與原處分,至於原告請求命戶政機關直接登記結婚,則予以駁回。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段宜康向中央社記者表示,高等行政法院撤銷原處分,「這就是對於同婚運動的勝利」,至於說沒辦法直接判決登記生效,「本來就是這樣」。

段宜康說,希望總統蔡英文、行政院長賴清德都有看到社會的期待及司法判決的確認,趕快把民法修正案送到立法院。

尤美女表示,「判決是矛盾的」,同志團體會提訴訟,是希望法院可以更勇敢,站在大法官釋字748號的精神,對於個案去實現憲法保障的權利,「但法官顯然還是不敢踏出這一步」。

尤美女說,大法官解釋說2年後同志可以去登記結婚,但現在期限還沒到,修法前的空窗期,人民權利處於沒有保障的情況,法院能不能更積極就個案處理?人民會有所期待,但也不能強迫法院。

尤美女表示,根本解決之道,立法機關還是要趕快修法,呼籲行政機關盡快把版本送到立法院,否則這樣違憲狀態存在,變成法院為難、行政機關也為難,行政機關應依照大法官解釋的精神,提出完整的修法版本。10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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