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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捷潛水夫症案 工人告北市府新亞建設

2017/11/8 12:21(11/8 14:1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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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8日電)台北捷運潛水夫症案,陳姓等9名受害工人今天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告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新亞建設公司,求償新台幣721萬多元。

台北捷運潛水夫症工人戰友團今發布新聞稿指出,這起案件源於,1993年捷運新店線台電大樓一帶因工程滲水下塌,為降低成本、加速完工,台北捷運局首度引進壓氣工法,由日商青木、台商新亞建設聯合承攬負責施作,在短短220公尺的地下坑道灌入高壓。

然而,在長達兩年的工程期間,包商未依法操作加減壓程序,使得沒潛水過的捷運工人,因異常氣壓作業不當,集體罹患潛水夫症,而捷運潛水夫症也成為台灣首樁經官方確認的公共工程集體職業病例。

新聞稿也指出,台灣公共工程首度引入高危險的異常氣壓作業,官方卻放任資方草率施工、任意減壓,工程期間台北市勞檢處也不曾入坑檢查,為了拚捷運通車績效,台北市府卻帶頭犧牲工人性命。

台北捷運潛水夫症工人戰友團表示,這起案件從2015年重啟抗爭至今,受害者陸續取得勞保局給予工人遲來的職災給付,而這次提告,罹病工人決定以20年前的和解金額70萬元加計物價指數作為求償基準。10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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