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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中影副董莊婉均12月中旬前入監

2017/11/14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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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4日電)前中影副董事長莊婉均遭控11年前利用監管財務之便,挪用中影新台幣7.5億元,最高法院日前判刑8年6月定讞,她將於12月中旬前入監服刑。

一名不願具名的台北地檢署人士指出,傳票已寄發,莊女要入監服刑的日期將落在12月中旬前。

這起案件源於,莊婉均遭控於民國95年5月至同年9 月擔任中影副董事長期間,利用保管中影公司及時任中影董事長蔡正元大小章的機會,挪用中影資金近7億5000萬元,遭中影提告。

最高法院10月26日就莊婉均涉犯的14罪,將其中7罪駁回上訴,另外7罪撤銷發回高院審理。

莊婉均所犯的7罪(累計8年6月徒刑,另訂應執行刑),其中有9個月可以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這也代表莊被判累計有期徒刑7年9月部分須入獄。106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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