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不滿被說違法兼職提告 彭文正敗訴

2017/11/24 18:18(11/25 16:44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4日電)政論節目主持人彭文正不滿前台大新研所長洪貞玲在臉書所提「違法兼職說」,提告求償新台幣2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洪貞玲所言可受公評,今判彭文正敗訴,全案可上訴。

北院新聞參考資料內容提到,彭文正主張,洪貞玲在民國101年8月起至104年7月底止,擔任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所長,但洪卻在105年7月於臉書發文指他違法兼職,做出不實指控。

現在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的洪貞玲則主張,彭文正在103年8月4日起擔任電視台帶狀政論節目主持人,屬於兼職工作,而且在同年12月1日後每週時數逾8小時,已違反相關規定,在臉書上發表的言論前,彭文正的兼職行為已屢經檢舉及討論。

北院開庭審理後認為,彭文正兼職事件的合法性爭議,在洪貞玲發表言論前已經社會廣泛討論,屬於可受公評之事,而且洪認為彭的兼職行為未符合法程序,屬於主觀價值判斷的範疇。

此外,洪貞玲的發言全文,非以損害彭文正的名譽為唯一目的,縱使洪批評的內容、用語較偏頗或尖酸刻薄,讓彭感到不舒服,仍應受善意評論原則的保障,因此今天駁回彭文正之訴,全案可上訴。1061124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