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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油品案二審開庭 提解魏應充出庭

2017/12/25 11:56(12/25 14:5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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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5日電)頂新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等6人涉油品詐欺案,彰化地院一審判無罪,台中高分院今天起一連5天開庭審理,魏應充今提解出庭表示「檢察官上訴無理由」,要求駁回上訴。

頂新公司民國104年被指控從越南進口豬油、牛油等飼料油,提煉成食用油後販售,頂新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等6人,被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

彰化地方法院合議庭認為,檢察官無法舉證頂新自越南進口的油品取自病死豬、未經檢疫的豬屠體,也無法出示證明採用大幸福公司的原料油,是取自市場的回收油,另頂新公司提出精煉油屬正常程序、符合國家食用標準,基於「罪證有疑,利於被告」,104年11月27日判決無罪。

案件經檢方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本月25日到29日召開審理庭,魏應充今天一早自台中監獄提解後,與其他5名被告到台中高分院出庭。

審理庭由台中高分院合議庭審判長法官洪曉能、陪席法官楊真明與受命法官簡璽容主持,法官當庭詢問魏應充等6名被告,對於彰化地院檢察官上訴回應,魏應充說「檢察官上訴無理由,請駁回上訴」。

法官今天庭中提示案件一審與二審各項證據,供被告、辯護方與檢察官檢視,庭中將進行相互辯論,全案預計將在明年農曆年後宣判。106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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