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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科教館弊案 高院改判前館長6年徒刑

2017/12/26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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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6日電)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就士林科教館遷建工程弊案作出宣判,因本案適用速審法,改判前館長徐國士6年徒刑,被告董素貞則被判刑6年6月及沒收犯罪所得新台幣4165萬元,全案可上訴。

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舊科教館因老舊不堪使用,教育部於民國82年間核准遷建,並選定台北市士林區基河路國有土地作為遷建新館館址。徐國士於89年10月至92年9月間擔任科教館館長,並就科教館遷建新館的各項業務負有監督之責。

然而徐國士被控與友人、負責新科教館軟體工程營建管理服務的董素貞共謀,涉嫌將「第一單元統包採購案」等案件指定給特定廠商承作。

士林地院於104年9月依共同連續犯對監督事務圖利罪,判處徐國士有期徒刑7年6月、董素貞8年6月徒刑。

全案經上訴,高院法官根據相關證據,認定徐國士、董素貞在士林科教館「第一單元統包採購案」中圖利包商,讓包商提前知道標案內容提早準備,董顯然有事先洩漏標案內容情況。

至於徐國士、董素貞另被控「4D弧形劇場影片採購案」圖利部分,法官調查後認為徐、董並無將標案資訊提前洩漏,或者設定明顯不利其他投標廠商等情形,因此改判無罪。

法官審酌本案從一審法院審理到高院今天宣判,時間已達8年以上,而且被告沒有阻擾訴訟程序進行的情形,符合刑事妥速審判法第7條減刑規定,因此今天改判徐國士6年徒刑、董素貞6年6月徒刑。106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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