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疑圖利店家 桃市衛生局2前副局長遭訴

2018/1/11 13:07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11日電)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桃園市政府衛生局2名前副局長涉貪瀆一案,結果今天出爐,檢方以2人濫用職權圖得他人不法利益,依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

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今天發布新聞表示,桃市衛生局104年9月18日,查獲一家藥局違法陳列9瓶過期16個月的感冒藥,並有多次銷售逾期藥品紀錄,違反藥事法事證明確,應依法裁罰新台幣3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也無「行政指導」裁量空間。

地檢署表示,藥局負責人卻透過關係,輾轉向時任衛生局的陳姓副局長關說。陳姓副局長在與另一名許姓副局長商討後,明知違法陳列逾期藥品需依法裁罰,但卻未依法執行。

檢察官指出,許姓副局長數度退回這家藥局裁罰案,並寫下「請檢討為行政指導」等字樣。陳姓副局長也明確指示不予裁罰,案經許姓副局長核章決行後,最後僅以行政指導結案,這家藥局因而免予裁罰3萬元。

地檢署檢察官表示,直到105年底,桃園市衛生局因發覺案件於法不合,才在106年4月改以裁罰3萬元。檢察官審酌被告2人身為主管機關副首長,卻濫用職權違反法令,圖得他人不法利益,偵查終結後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嫌,對2人提起公訴。107011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