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中時指黃國昌岳父中國投資蓋廠 判賠50萬

2018/3/21 16:36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1日電)立委黃國昌不滿中國時報指岳父到中國蓋千坪廠房,報導中的工廠照片也非岳父所開,提告求償;北院今判中時與副總編輯王健聖連帶賠償新台幣50萬元、刊登道歉啟事。可上訴。

黃國昌主張,中國時報在民國104年12月27日以「養雞種樹?黃國昌謊言被戳破」為標題,報導岳父高熙治在中國山東投資上億元的農業園區,土地上蓋有工廠、占地約3000坪等文字說明。

黃國昌指出,報導中搭配的照片為龍口市水利公司,但這與原告家屬毫無關係,而且所謂的農業園區,並無大型廠房等措施;讀者在閱讀這篇文章後,會誤解他岳父在山東有投資上千坪廠房、自己說謊等情形,侵害他的名譽權。

黃國昌因此對中國時報、王健聖提告連帶賠償500萬元,且要求在中國時報等7間紙媒的全國版頭版刊登道歉啟事一日。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根據相關事證,認定王健聖未能證明已盡合理查證義務,過失侵害黃國昌的名譽權,中國時報則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北院審酌黃國昌及王健聖的收入情形,以及中國時報實收資本額等情況,判中時與王健聖連帶給付50萬元給黃國昌;登報道歉部分,則判要在中國時報、聯合報、自由時報的全國版政治綜合版刊登道歉啟事一日。

中國時報今天表示,至今尚未收到判決書,要等收到正式判決書,再做回應。王健聖目前仍是中國時報副總編輯。(編輯:劉政權)107032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