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復興航空墜基隆河空難 判賠家屬1330萬元

2018/4/3 17:48(4/3 18:13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3日電)復興航空GE235航班墜毀基隆河,造成43人死亡。其中一名連姓罹難者的3名子女提訴求償,北院認為,事故起因於興航飛航組員操作疏失,日前判決興航應賠償3人共1330萬元。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連姓罹難者的3名子女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興航賠償。承審法官認為,興航未落實安全管理,且僱用的飛航組員於飛航操作上發生疏失而肇致此重大災難,應負起賠償責任。

法官審酌,連姓罹難者的3名子女都因父親驟逝而罹患憂鬱症,精神上確受有相當痛苦;興航雖解散登記,仍是台灣具有相當資歷的航空業者,實收資本額雄厚,判決興航各賠償450萬元、450萬元、430萬元,仍可上訴。

復興航空GE235班機民國104年2月4日在松山機場起飛,預計飛往金門的途中,起飛不到3分鐘內便在南港地區墜入基隆河,造成43人罹難、15人生還。(編輯:陳怡璇/方沛清)107040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