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男掐死女友裝殉情 判刑18年

2018/6/12 11:36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2日電)男子吳典鴻不滿女友計畫與前男友出遊,徒手掐死女友並故佈疑陣,以女友名義製作遺書後逃亡花蓮。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依殺人罪,判處吳男18年有期徒刑,仍可上訴。

高院判決書指出,吳典鴻與沈姓女子交往,但遭沈女父母反對。民國105年8月間,吳男得知沈女父母邀約沈女及其前男友一同出遊,因而心生不滿。

105年8月14日,吳典鴻見女友打電話通知母親將儘速赴約,一時醋勁大發,在兩人位於新北市蘆洲區的同居房間內徒手掐死女友,隨後以女友名義在電腦中留下遺書,表示是沈女囑託吳男加工自殺,欲謀為同死。

吳典鴻犯案後逃往花蓮,並持續使用沈姓女友手機,假冒女友名義以LINE傳訊給沈母,營造沈女仍生存的假象,企圖拖延沈女遺體遭發現的時間。

吳典鴻到案否認殺人,辯稱因沈女父母反對兩人交往,兩人都承受很大的壓力,才計畫殉情同死,原本打算掐死女友後自行燒炭或上吊,但因痛苦難耐而放棄。

高院承審合議庭審理後認為,全案事證顯示沈姓女子沒有自殺之意,吳典鴻雖個性偏執、脾氣暴躁,但不符減刑的規定,今天依殺人罪判處吳男18年徒刑,仍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070612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