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尾隨女子在樓梯間想強脫她衣物 男子判刑3年

2018/6/18 12:23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8日電)詹姓男子遭指控尾隨並在樓梯間想強脫一名女子的衣服、裙子,被害人反抗下,詹男未得逞;台北地院近日依侵入住宅強制猥褻罪,判處詹男3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新北市詹姓男子在1月25日下午3時左右,看到被害人獨自走在街上,竟起色心,尾隨她回家,並在公寓1樓至2樓的樓梯間,從後方抓住被害人,親吻、撫摸她的胸部,還想將她的裙子、衣服脫下。

被害人強力抵抗,緊拉裙頭抵抗,詹男未繼續進行猥褻行為,轉身離去;被害人事後報警處理,檢方偵辦後依法將他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詹男的律師表示,詹男犯罪情節較輕微,案發當下也被自己所為嚇到,也認為犯錯自行離去,請求法官減刑。

法官審酌被害女子稱這是詹姓男子第2次跟蹤她,顯見詹男因一時性衝動,起非分之心,恣為踰矩之行,惡性重大,沒有任何情堪憫恕之處;詹男雖然有意願賠償被害人,但她與母親均表明不需要金錢賠償,只要詹男保證不要再來騷擾被害人等情況,最後依侵入住宅強制猥褻罪判處詹有期徒刑3年。(編輯:張銘坤)107061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