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捲入非法整型線材官司 李進良提告敗訴

2018/7/22 14:37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2日電)整型醫師李進良遭控用未經核准的線材,李指是遭進口商「羅比珍妮」欺騙才進貨,因此對投資羅比珍妮的江正明等4人求償;台北地院近日以訴訟不合法裁定駁回,全案可抗告。

全案緣起於,補教名師徐薇丈夫江正明投資的羅比珍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從民國101年起,未經衛生福利部核准,從國外進口拉皮、隆鼻線材,再轉售給李進良等醫師。

台北地檢署105年依違反藥事法等起訴江正明、姜姓經理等人;106年4月,北檢另以違反藥事法,起訴李進良等多名醫師。

李進良在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否認犯罪,聲稱被騙才進貨,並指羅比珍妮是醫材大廠,醫界也尊稱姜姓經理為師母,自己也是被害人。

判決指出,北院審理江正明、姜姓經理等人違反商業會計法時,李進良對江等4人提告詐欺,並附帶提民事訴訟,求償新台幣2588萬5000元;北檢偵辦詐欺一案後,做出不起訴處分。

求償部分,北院審理後認為,李進良並非「直接被害人」,訴訟不合法,因此予以駁回,另建議李可以循民事訴訟請求、聲請支付命令、調解等方式解決財產損害,全案可抗告。(編輯:李亨山)1070722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