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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男涉20起性騷擾案 法院裁定羈押

2018/9/14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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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新北14日電)新竹市林姓男子,涉嫌偷竊機車後騎到新北,沿途對女子襲胸、摸臀達20起。新北地檢署昨天聲請羈押。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林男有逃亡之虞,今天裁定羈押。

檢警調查,林男13日在新竹市竊取機車後,騎車北上,沿途行經新北市新莊區、林口區、三重區與蘆洲區時,對落單女子性騷擾,連續犯案達20起。警方逮捕後依竊盜罪、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移送新北地檢署。

檢察官複訊後,認為林男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

法院審理時,認為林男偷車後自新竹市北上,顯見已有規避地緣關係,藉此避免警方查緝行徑。而警方在新北市五股區攔查時,林男騎車逃離現場,等到警方喝令停車,才停車受檢,可見有逃亡之虞。

法院考量林男所涉性騷擾罪,於短暫時間內反覆為之,次數多達20起,對社會治安危害甚大,並使社會大眾恐慌與不安,有羈押必要,裁定羈押。(編輯:張銘坤)10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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