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警清槍誤擊發子彈 記過一次
2018/9/18 17:05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18日電)台北市警察局北投分局大屯派出所一名周姓警員今天出勤領用械彈時,未按程序清槍,不慎在槍械室清槍桶內擊發1顆子彈,幸無人傷,除記過1次外,也將加強宣導和勤前操作。
台北市警察局北投分局大屯派出所今天舉行記者會表示,今年才進入警職服務的周姓警員,他在今天中午出勤領用PPQ M2槍枝時,未依規定程序進行清槍,尚未確認空槍狀態,就在清槍桶內釋放板機,導致擊發1顆子彈,幸無人傷。
警方說,周姓警員誤擊發槍枝已違反「後勤業務要則」武器彈藥使用規定,記過1次;同時,也會追究督導幹部監督不周的責任。
為加強員警用槍安全觀念及正確操作方式,北投分局表示,將製作案例教材,請各單位主管加強宣導,並於每日勤前教育實際操作,另由教官每週於勤前教育時現場施教、落實執行,避免類似情況再發生。(編輯:梁君棣)10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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