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指控涉詐欺 許東雄:沒兩邊領錢
2018/3/18 15:55
(中央社記者龍柏安台北18日電)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黃國昌昨天在臉書上指控,今年台北與南投兩地同時比賽時,游泳協會理事長許東雄兩邊都簽領裁判費,涉嫌詐欺犯罪,對此許東雄表示:「南投比賽我沒領錢。」
許東雄表示,今年1月6日,台北舉辦全中運選拔賽,南投則有全國中區游泳分齡賽,他當天中午比賽告一段落後,即搭乘高鐵前往南投,以理事長的身分關心賽務與選手狀況,結束後傍晚再趕回台北,並未領取南投全國中區游泳分齡賽裁判費,而在台北舉辦的全中運選拔賽,他則的確有請領裁判費用。
不過黃國昌則出示全國中區游泳分齡賽裁判人員工作費及交通費具領清冊,在第1個版本中許東雄在技術委員召集人一欄中有簽名,體育署在3月14日所提供的版本中,技術委員召集人則無人簽名具領,黃國昌認為泳協利用偽造文書的手段掩飾詐欺犯罪,就連體育署也是共犯。
體育署表示,今年恰逢所有協會要進行改選,因此所有協會的年度計畫都還未核准,也沒有經費補助,因此當委員要求體育署提供問政資料,署內立即發文請協會與台北市政府提供,也完整提供相關資料,並無包庇。
對於黃國昌提供第1版具領清冊上的簽名,許東雄表示他並不知情,也不清楚這份資料從何而來,他強調協會既然沒有申請補助款,當然也沒有詐領裁判工作費用的問題。(編輯:方沛清)1070318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