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餿水油混豬油 食藥署掌握782噸

2014/9/4 16:59(9/4 17:1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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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龍珮寧台北4日電)食藥署表示,目前掌握以廢油混豬油1比3比例製成782噸的「全統香豬油」,業者強冠須將明年3月前到期的問題油全數回收。

食品藥物管理署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回收廢油再製的最新掌握情況,北區管理中心主任馮潤蘭表示,有效期限到民國104年3月1日前的「全統香豬油」(15公斤鐵桶裝及紙箱裝、16公斤鐵桶裝及紙箱裝)應全數回收。

馮潤蘭表示,目前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及高雄市衛生局都在現場清點流向,查對進出貨紀錄,目前已知屏東郭烈成向環保回收業者收購的廢油,有242噸流向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她說,強冠企業以廢油混豬油1比3的比例製成782噸生產「全統香豬油」再販售,強冠知情與否,則交由檢調調查。

馮潤蘭說,廢油混豬油製成的油是以15公斤、16公斤包裝,屬於業務用油,目前正在追查流向,可能流到一般小吃店,不過不會流到家庭用油,家庭用油多屬於小包裝或小瓶裝。

她說,目前衛生局現場已封存15公斤鐵桶2610桶及16公斤鐵桶620桶(共約49噸)及80噸的油槽

她指出,郭烈成回收的廢油非所謂「地溝油」,使用過的油或炸過的油要丟掉,基於環保用途可再製成手工皂或生質柴油,目前資料顯示,此次事件是以廢油混豬油。

馮潤蘭表示,為了民眾食安及業者聲譽,食藥署推出強製登錄系統,希望業者不要貪小便宜,應落實登錄。此事件可用以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新台幣6萬元至5000萬元。10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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