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部分商品不適用7天鑑賞期
2015/6/2 10:10(6/2 16:00 更新)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2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消費者保護法部分條文,明定行政院視產品特性,公告排除部分不適合7天鑑賞期商品。修法公布施行後,生鮮食品、易腐壞商品與電子音樂可能入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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