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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力恆出獄 勞役6個月抵2億

2015/6/23 10:05(6/23 10:0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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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中23日電)前海軍上校郭力恆因拉法葉艦案遭併科罰金2億元,他因主張沒錢繳罰金,易服6個月勞役,今天上午近10時勞役期滿從台中監獄出獄。

郭力恆出獄時面對媒體採訪,一語不發,隨即由友人車輛接走。

拉法葉艦採購弊案,最高法院103年4月16日依購辦公用器材收取回扣罪判處郭力恆15年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2億元,應與同案被告汪傳浦連帶追繳不法所得104億元,全案定讞。

郭力恆另因獵雷艦零附件採購案服刑20年,102年底服刑期滿出獄,依刑法規定,2案合併執行最多只能坐20年牢,因郭力恆已服刑期滿,檢方依法只須執行罰金刑,並追繳不法所得。

郭力恆主張沒錢繳罰金2億元,北檢審酌郭力恆被扣金額執行追繳後,不足扣抵罰金,依法易服勞役上限是6個月。

郭力恆去年12月入獄,今天出獄,換算郭力恆的2億元罰金,易服勞役(入監)1天代價高達11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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