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頂新案判決書出爐 法官:程序正義永恆

2015/12/2 16:33(12/2 17:16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彰化2日電)頂新案判決書今天出爐,法官吳永梁、張琇涵與呂美玲在判決書中表示,輿論激情只在一時,追求程序正義卻是永恆。「我們不能為了追求實質正當,而放棄了程序正義」。

台灣彰化地方法院11月27日針對頂新案作出判決,被告魏應充等6人都獲判無罪,法官在判決書中表示,「無罪推定原則:在證明被告有罪之前,始終視其為一個無辜的人」。檢察官、法官面對真實犯罪事件中層出不窮的殘忍情節,久而久之逐漸無法維持對眼前被告身而為人的尊敬,這難以苛責。無罪推定是高貴的憲法原則,卻始終是違反人類心理傾向的預設。

法官表示,正因如此,實務操作上就須一再努力抗拒滑向有罪預斷的誘惑,盡可能杜絕不當行使強制處分權空間。如果證據不足,即使眼前被告看起來依過去經歷都是嚴重可疑,仍須根據無罪推定原則,勇敢判決無罪。

法官說,法官工作非順從輿論,任務是保障各基本權利,符合憲法揭示核心價值。「如果我們做了不一樣的判決,也許民眾會比較高興,但我們不能媚於輿論,只為了大快人心而做出令民眾歡欣鼓舞的討好判決」,被告在刑事程序上的基本權利,不應是作為安撫民意的祭品。

法官表示,輔仁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吳豪人指「全世界的冤獄,結構都是一樣的:殘忍的犯罪,聳動的媒體報導,激憤的輿論,先入為主的警察,代罪羔羊的鎖定,刑求逼供得來的唯一證據──卻是『證據之王』的自白,跟隨警察起舞的檢察官,面對社會壓力的法官。『無罪推定』從來就不是刑事訴訟的基本精神。『給社會一個交代』才是」等語,「本院心有戚戚焉」。1041202

※你可能還想看:
台大學生反頂新 楊泮池全力支持:至少我們站出來say no
吳思華:不會用行政力量抵制頂新
頂新案一審無罪 彰院:司法須無畏民粹
頂新案一審判無罪 檢方證據法官全打臉
別再誤傳滅頂資訊 全家超商澄清非屬頂新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