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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全混油案一審 魏應充詐欺取財罪判4年

2016/3/25 15:08(3/25 18:2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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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5日電)前味全公司董事長魏應充因味全混油案遭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詐欺取財罪判決有期徒刑4年;味全公司判處罰金1550萬元。

台北地院下午依詐欺取財罪判處魏應充4年徒刑;同案被告、頂新前總經理常梅峰3年10月徒刑;味全前總經理張教華無罪,全案可上訴。

味全公司被控從民國96年起為降低成本,委由代工的頂新製油向大統長基公司買進摻銅葉綠素的油品,攙偽入味全油品對外販賣;又在大統案爆發後,用不實檢驗報告掩飾。台北地檢署依詐欺取財等罪起訴魏應充、張教華、常梅峰等13人。

台北地院審理期間,檢方控訴味全販賣摻偽油品,是無良廠商鑽法律漏洞賺不義之財。魏應充堅稱,從未指示買便宜劣質油,痛斥檢方草率起訴、汙衊人格。味全有超過一甲子歷史,油品經檢驗都合格。他的家人都吃味全產品,希望法官判他無罪。

前頂新兼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去年11月在頂新劣油案一審獲判無罪,味全混油案則由台北地院審理。1050325

魏應充判4年 檢方:收判後決定是否上訴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5日電)味全混油等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前味全董事長魏應充4年徒刑。台北地檢署指出,待收到法院判決書,經研議後,再決定是否提起上訴。

台北地檢署在103年10月21日及30日,分二波偵結味全公司摻賣大統長基銅葉綠素黑心油案及味全公司販賣「味全香豬油」摻偽案,起訴前董事長魏應充及前總經理常梅峰等人。10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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