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洗髮精擬禁用抗組織胺 106年1月禁售

2016/5/10 18:47(5/10 19:20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10日電)衛福部食藥署今天預告,常用於抗屑、止癢洗髮精的抗組織胺成分,最快下個月起禁用,明年元旦起不可販售,影響多款市面常見洗髮產品。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預告修訂「化粧品中禁止使用Antihistamine成分」草案,自公告日起,含有此類成分化粧品,禁止輸入及製造,且自民國106年1月1日起,禁止販賣、供應或意圖販賣、供應而陳列。

食藥署醫粧組科長洪國登受訪表示,這類抗組織胺成分主要用在頭皮養護、洗髮的化妝品上,有抗過敏、止癢作用。

他說,雖然民眾使用洗髮精多會沖洗乾淨,比較不會有殘留問題,目前也沒接到消費者使用後有不良反應,但考量抗組織胺仍會對人體有影響,會刺激黏膜,若使用不當,仍會有安全疑慮。

洪國登表示,食藥署參考國際間使用管理規定訂出規範,目前世界各國僅美國、日本在洗髮產品中有這類成分,美國當成藥品管理,日本也是視為含藥化妝品,歐盟、東協、大陸則都明文禁止。

他說,目前這類成分的許可張數不多,有38張,估計有部分國產產品可能受影響。1050510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