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塵爆週年 法院共假扣押八仙7.02億

2016/6/27 11:39(6/27 12:1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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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27日電)八仙粉塵爆炸被害人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八仙樂園資產,今天是案發後滿1週年,繼日前最高法院裁准新台幣1.69億元、5.07億元後,今天再裁准假扣押2600萬元確定,共7億200萬元。

八仙粉塵爆炸案今天滿1週年,去年的今天,瑞博行銷公司、玩色創意負責人呂忠吉租用八仙樂園場地舉辦「彩色派對」,因噴灑過量玉米色粉引燃,造成15人死亡、400多人輕重傷,引起社會關注。

案發後,被害人及家屬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八仙樂園財產,最高法院在今年4月18日、6月22日,分別假扣押八仙樂園財產1億6900萬元、5億700萬元確定後,今天再次裁准假扣押2600萬元確定,共7億200萬元。

法官認為,塵爆意外被害人數眾多,醫藥費及求償金額累計超過20億元,八仙未必負擔得起,認定有假扣押的緊急性、必要性,因此駁回八仙抗告。

而八仙不服再提抗告,最高法院仍維持高等法院見解,駁回再抗告,裁准假扣押確定。10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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