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造勢活動逾時 時力及黃國昌共遭罰200萬

2016/9/20 17:20(9/20 18:53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0日電)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天決議,時代力量執行黨主席黃國昌在選舉期間因從事造勢活動逾時,分處時代力量及黃國昌各100萬元罰鍰;民進黨立委邱議瑩發送未簽名宣傳品,處10萬元罰鍰。

中選會今天召開委員會議,針對第14任總統副總統及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遭民眾檢舉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或「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規定的案件進行審議,並做裁處。

中選會表示,時代力量由其負責人黃國昌申請於105年1月9日晚間6時至10時於中正區濟南路舉辦「時代力量2016立法委員選前造勢活動」,逾晚上10時仍從事公開競選活動,違反公職選罷法規定,經制止不聽,仍決意繼續從事公開競選活動,繼續違反規定。

中選會說,因黃國昌是以時代力量(政黨)負責人身分申請集會遊行,是政黨舉辦的競選活動,依公職選罷法第110條第5項、第6項規定,分處時代力量(政黨)及其代表人黃國昌各新台幣100萬元罰鍰。

中選會表示,民進黨籍立委邱議瑩在競選活動期間發送未簽名宣傳品,違反公職選罷法第52條第1項規定,處邱議瑩10萬元罰鍰。

中選會說,綠黨桃園市議員王浩宇於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於個人臉書散布評論民調,已違反選罷法規定,依法處王浩宇50萬元罰鍰。1050920

※你可能還想看:
造勢活動逾時挨罰 時代力量:深感抱歉
政論節目沒平衡 三立遭罰40萬元
臉書助選違選罷法 歌星楊烈遭罰60萬
時代力量版年金改革 鎖定18%黨職併公職
傳卓冠廷已求婚 洪慈庸:現在認真工作比較重要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