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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修法 永居權外籍人士納勞退新制

2016/11/10 12:23(11/10 13:0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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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10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外籍人士納入勞退新制適用範圍,將送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轉述,行政院長林全表示,這次修法主要目的是建構吸引外籍專業人才在台灣服務的友善環境,請勞動部積極與立委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長孫碧霞表示,勞退新制從民國94年7月1日開始施行,雇主每月替勞工提繳至少工資6%退休金,儲存在個人帳戶。目前已有632萬勞工提繳,雇主提繳退休金實收率99.8%,成效非常好。

她表示,這次修法擴大勞退新制適用對象,把取得永久居留權,且在台灣地區工作的外籍人士納入適用對象,進一步保障他們的退休生活,也有助於留著外籍專業人才。截至105年9月底,在台灣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外籍人士有1萬2682人。

孫碧霞表示,這次修法也強化勞工退休金保障,把勞工死亡時,由遺屬或指定請領人請領退休金的時效由5年延長為10年;此外,若雇主沒有依規定給付退休金或資遣費,修法將罰鍰提高至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並公布雇主姓名。

她表示,為確保請領勞工退休金權益,修法也增訂事業單位的代表人或負責人,對於退休金、滯納金等債務,優先於普通債權受清償。10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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