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職政務官所得替代率 銓敘部擬砍半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日電)銓敘部提出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所得替代率最低降至50%、18%6年歸零,以及依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辦退職的副總統,每月退職所得不超過卸任副總統禮遇金額。
民國92年12月31日前卸任的政務人員,因可以併計過去常任文官年資,以致退休所得偏高,遭詬病。
配合政府推動年金改革,銓敘部提出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受影響人數約500人,3月24日已報考試院,將待考試院全院審查會審完公教人員保險法後審查。
配合政務人員法草案,草案將政務人員區分為2類人員,第1類是由現職軍、公、教人員、其他公職人員或公營事業人員轉任政務人員,未依轉任前原任職務適用的退休法令請領退休金、資遣給與、離職退費或年資結算給與等退離給與者。第2類為上述以外人員轉任政務人員者。
為吸引優秀人才擔任政務官,草案規定,除第1類政務人員續參加轉任前原適用的退休、資遣及撫卹制度外,其餘人員一律參加離職儲金,給予退職生活的基本保障。
配合年金改革的推動,草案增訂退職政務人員的退職所得替代率調降與優惠存款利率調降機制。
草案規定,比照簡任級政務人員,以35年年資為例,退職所得替代率上限75%,分15年逐年調降至60%。特任級以上政務人員,年資35年,退職所得替代率從上限65%,分15年逐年調降至50%。
草案也明定,選擇依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辦理退職的副總統,每月退職所得不得超過卸任副總統禮遇金額。外界將這項條文視為「連戰條款」。
銓敘部官員表示,前副總統連戰當時選擇依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辦理退職,若通過立法,未來連戰的月退職金將不得超過卸任副總統禮遇金金額、新台幣18萬元。
至於18%優惠存款制度,草案比照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規定6年歸零。第1年及第2年降為9%,第3年、第4年6%,第5年及第6年3%,第7年起歸零。
根據銓敘部向年金改革委員會提報政務人員退職資料,8類、542名政務人員領退職酬勞金(含優存),月領16萬元以上有2人,2萬元以下居多,有148人,其次是2萬元至4萬元,有98人。
進一步分析支領月退人員有235人,比照簡任人員56人,部長級以上人員179人,年齡76.45歲,平均退職所得11萬7393元。退職年資以30年以上、未滿35年最多,有94人。
優惠存款方面,截至去年6月有541戶,金額12.1億元。104年政府與台灣銀行須為此負擔利息分別為1.7億餘元與3600萬餘元,合計20.6億元。10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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