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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花學運3案 法院判決回顧

2017/4/10 19:05(4/10 21:0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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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0日電)3年前太陽花學生運動期間,衍生出「三一八占領立法院」、「三二三攻占行政院」、「四一一路過中正一分局」等3案;這3案的重要時間、事件及法院審理結果如下:

--民國103年3月18日,反黑箱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民主陣線等民間團體18日晚間在立法院外舉辦晚會,晚間9時突破立法院康園側門警力,衝入立法院占據議場,兩個街口外的行政院隨後加派警力戒備。

--103年3月23日,晚上7時左右,反服貿群眾和學生在行政院周邊拒馬上鋪起棉被,爬入行政院,在正門前廣場靜坐抗議;也有學生從天津街的後門建物爬窗進入。

「黑色島國青年陣線」在臉書發文,宣布占領行政院。清大研究所學生魏揚宣稱是占領行政院的總指揮。

警政署調派警力,要求警員依法逮捕妨害公務、毀損公物現行犯,在行政院周遭部署超過2000名警力,與民眾對峙。

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對群眾運動失控感到痛心,嚴厲譴責非法與暴力,要求警政署強制驅離、依法處理。時任總統馬英九也譴責暴力,支持行政院相關作法。

--103年3月24日,警方在凌晨展開第一波強制驅離行動,以優勢警力將學生抬上警備車,過程中發生多次肢體衝突,多人掛彩。

警方沿街廣播要抗議群眾離開,並開動鎮暴水車,以水柱驅離民眾,在清晨5、6時將行政院周邊道路清空。

行政院評估,民眾闖入破壞公物,造成約新台幣300萬元損失,驅離過程中約107人受傷,包括學生與警察。

--104年2月10日,台北地檢署偵結反服貿抗爭衍生占領立法院、攻占行政院及路過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案;三一八占領立法院部分,起訴林飛帆、陳為廷等22人;在三二三攻占行政院部分,起訴學生魏揚等93人;四一一路過中正一部分,起訴學生洪崇晏等4人,總計起訴118人。

--104年5月5日,占行政院民眾指控遭警方驅離時受傷,向台北地院提起自訴,行政院提告。北檢依侵入建築物罪,追加起訴39人,併案台北地院審理。

--105年5月23日,時任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宣布,行政院長林全上任後批出公文裁示,對126名被告撤回告訴乃論刑事告訴。

●案件審理情況

三一八占領立法院案: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三一八學生運動領袖林飛帆與陳為廷等22人行為符合「公民不服從」概念7要件,對全數被告做出無罪宣判,全案可上訴。

三二三攻占行政院:21名被告中,黑色島國青年陣線總召集人魏揚等10人,被控涉犯煽惑他人等罪部分均無罪,全案可上訴。陳建斌、黃國揚等11名被告,分別涉犯妨害公務、損壞公物等罪,分別被判有期徒刑3個月到5個月不等刑期,均得易科罰金。另,本案侵入建築物罪部分,除了1名梅姓被告死亡,有86名被告;不過,行政院撤回告訴,均為不受理判決。

四一一路過中正一分局案:台北地方法院認定洪崇晏犯集會遊行法第30條的侮辱罪,判處拘役55天,被告蕭年呈、陶漢與撒丰安‧瓦林及那等3人分別觸犯妨害公務罪、侮辱公務員罪,判處拘役80天、30天與40天,都可易科罰金。案件經上訴,目前在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10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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