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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油案 頂新8億不法所得判沒收另罰800萬

2017/4/25 18:11(4/25 19:2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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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25日電)頂新公司從大統長基購進低價攙假油品再改包裝以「百分之百」油品上市,屏東地方法院今天1審宣判,沒收頂新新台幣近8億元的不法所得,另依違反食安法罰800萬元,可上訴。

台北、彰化及屏東地檢署102年11月聯合偵辦大統長基油品違法添加銅葉綠素及攙假案,查出頂新公司從大統長基低價購進攙銅葉綠素、棉籽油等添加物油品,以取巧方式調製橄欖油、葡萄籽油,油品並標示「百分之百」上市賺取暴利,頂新屏東廠代工的21項油品當時全數下架,一度引起消費者恐慌。

屏東地院今天判決,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判罰頂新800萬元,同時沒收賣攙假油不法所得7億9947萬餘元,如無法沒收則追徵。

另外,就詐欺罪部分,頂新公司油脂課長陳聰筆、屏東廠長曾啟明及品管組長蔡俊勇等3人,依共同犯詐欺罪分別處以2年、6個月、6個月徒刑,曾、蔡2人得易科罰金,全案還可上訴。1060425

頂新不服假油案8億所得判沒收 將上訴

(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25日電)屏東地院今天針對頂新製油向大統長基採購橄欖油、葡萄籽油的油品事件宣判有罪,並沒收近8億元不法所得。頂新製油表示遺憾,指沒有犯罪的故意,將提起上訴。

屏東地院今天判決,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判罰頂新800萬元,同時沒收賣攙假油不法所得7億9947萬餘元,如無法沒收則追徵。

頂新製油聲明表示,屏東地院今天針對頂新製油向大統長基採購橄欖油、葡萄籽油的油品事件宣判為有罪判決,深感遺憾。

頂新製油指出,向大統長基採購橄欖油、葡萄籽油,於油品入廠時,是以高於業界的標準,要求大統長基提供原產地證明,並且嚴格把關自主進行檢驗,如有規格不符,均以退貨處理,並無放水情形。此外,頂新製油採購油品的價格,也高於其他廠商向大統長基採購的價格,外界誤傳低價採購的情況,並非事實。至於檢驗數據與規格的部分,經專家到庭鑑定後,也確認沒有放寬標準或檢驗錯誤的情況。

頂新製油表示,和台糖、福懋相同,皆因受大統長基詐欺而誤用問題油品,影響消費大眾權益,已深自檢討,虛心接受各界批評指教,並向大統長基起訴請求賠償。頂新是因大統長基故意欺騙而誤用問題油品,沒有犯罪的故意,將待收受判決後,提起上訴,以資救濟。10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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