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維格餅家涉竄改期限 包裝寫EXP先別吃

2017/5/9 21:39(5/9 21:58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9日電)食藥署今表示,伴手禮業者「維格餅家」涉竄改有效期限,將保存期限剩15天產品從門市回收,塗改效期後重新販售;民眾如發現包裝上有效期限處寫「EXP」,可能就是改標產品。

衛福部食藥署今天會同士林地檢署、新北市衛生局等單位,前往「維格餅家股份有限公司」位於新北五股的工廠進行搜索稽查,現場查獲塗銷產品有效日期的酒精等工具。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副主任魏任廷晚間受訪時表示,經檢方盤查,業者坦承每當產品有效期限剩下15天,就會從門市回收,到工廠重新打印日期,讓民眾誤信是新鮮的產品,並且在工廠一樓的門市重新販售。

延伸閱讀》維格餅家涉竄改期限販賣 人員到案坦承
延伸閱讀》大倉久和用過期食品致歉 冷凍蝦仁已下肚

魏任廷說,依業者說法,未經塗改產品,有效期限處會標示「有效日期(西元201X0101)」,但經塗改的產品,有效期限處則會標示為「EXP(西元201X0101)」,呼籲若曾購買維格餅家產品,應儘速確認標示,如發現為「EXP」則最好別食用。

魏任廷指出,現場稽查時經搜索已經沒有任何標示為「EXP」的問題產品,檢調已將相關人員帶回偵訊。

食藥署表示,若經查證販售食品涉有標示不實,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45條,處新台幣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1060509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