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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警案檢方不再上訴 鄭性澤無罪確定

2017/11/20 18:20(11/20 22:2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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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20日電)鄭性澤被控殺警案,上月台中高分院逆轉改判無罪,遭槍殺警員蘇憲丕妻兒事後具狀請求檢方上訴。台中高分檢今天表示,審酌家屬聲請意旨後,請求上訴並無理由,決定不再上訴。

台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吳萃芳指出,審酌蘇憲丕家屬具狀所提三點聲請意旨,高分檢審酌後,認定羅武雄是被誰擊斃,與鄭性澤是否有持槍殺害刑警蘇憲丕,沒有絕對關聯,全案也沒有積極證據認定鄭性澤持槍射擊蘇憲丕。

吳萃芳表示,全案已審酌鄭性澤、蘇憲丕家屬權益,並顧及法律面、事實面的調查,全案已盡調查之能事。原審判決並沒有任何違背法令之處,因此蘇憲丕家屬請求上訴並無理由,台中高分檢不上訴,全案在21日零時後無罪確定。

全案在今年10月26日宣判,認定槍殺刑警蘇憲丕是已死亡的羅武雄,而非原審認定的鄭性澤,鄭案逆轉獲判無罪;11月17日中華民國退警總會齊聚200多人到台中高分院前抗議,聲援殉職刑警蘇憲丕;蘇的家屬也委由律師徐承蔭具狀請求高分檢上訴,全案上訴截止時限為21日零時。

15年前,豐原「十三姨KTV」槍戰,鄭性澤被指控犯下殺警案,原判死刑定讞,去年3月台中高分院檢察署檢察官查出4個疑點,裁定鄭案暫停執行,成為檢方為定讞死刑犯提再審首例。106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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