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4/1起漲3% 估逾8成用戶不受影響
(中央社記者黃雅娟台北16日電)電價費率審議會結果出爐,決議將原定平均電價2.5488元,調漲為2.6253元,漲幅為3%;500度以下住戶及1500度以下小商家不調整,估計8成以上用戶不受影響,自4月1日起實施。
根據電價費率審議會今天開會結果,由於電價單次漲幅天花板為3%,本次決定調漲3%。
根據立法院制定出的電價公式,台電每年除了合理利潤以外,應提撥超額利潤作為電價穩定基金之用,過去兩年電價費率審議會的決議,104年及105年提撥總額為828億元。
本次調整電價是台電自105年4月以來,首度調整電價,105年4月以前3次都是調降,根據台電提供資料,上一次調漲電價是102年10月,距今已經4年半。(編輯:張均懋)1070316
電價非全面調漲 對物價影響不到0.08%
(中央社記者廖禹揚台北16日電)經濟部今天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會中決議調漲平均電價3%,並決定將住宅及小商家用戶不調漲門檻分別調高至500度及1500度,預估對CPI影響不到0.08%。
經濟部今天召開民國107年第一次電價費率審議會,決定本次平均調幅為3%,由每度2.5488元調漲為每度2.6253元,由於不調漲門檻提高,住宅500度以下及小商家1500度以下電價不調整,分別有1055萬戶住宅與74萬戶小商家受惠,不受4月1日電價調漲影響。
但為節約能源,住宅用電超過500度、小商家用電超過1500度用電將適度調漲。
經濟部表示,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分析,電價調漲3%,對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影響約增加0.08%,經濟部次長龔明鑫表示,因非全面調漲電價,對CPI影響估不到0.08%,影響應屬輕微。
台電公司將依今天審議會決議及前述調價原則調整電價表並報經濟部核定後,於4月1日起實施。(編輯:林淑媛)10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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