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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糖牛奶糖鈉標示不符遭罰4萬 森永:可退貨

2018/3/19 12:18(3/19 13:0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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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梁珮綺台北19日電)台北市衛生局指出,「森永黑糖牛奶糖(袋裝)」外包裝鈉營養標示不符,開罰森永公司新台幣4萬元並要求下架;森永表示,商品去年停產,消費者可持發票或商品退貨。

衛生局今天召開記者會,市府參議兼食品藥物管理科長王明理表示,台灣森永製菓股份有限公司販售的「森永黑糖牛奶糖(袋裝)」外包裝的鈉營養標示不符,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開罰4萬元並要求下架。

王明理說,檢驗結果發現,黑糖牛奶糖鈉含量為每100公克含36.2毫克,外包裝為每100公克含20毫克,涉及標示不實。

森永廠長廖學模接受中央社訪問表示,牛奶糖賞味期只有一年,此商品於去年12月中旬停產,若要重新回收改標籤再上架,過程冗長,導致商品離賞味期太近,所以8800袋全數回收、銷毀。

他表示,黑糖牛奶糖在20年前就已研發販售,當時依照廠商所計算的營養成分標示,「產品從來沒有換過配方,應是20年前數字就計算錯誤」。他也強調,牛奶糖對人體沒有危害,請消費者安心食用。

森永官網上也貼有聲明,消費者若要退貨,可持發票或商品到公司退貨,或撥打消費者聯絡電話02-28914160查詢。(編輯:張芷瑄/李亨山)107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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