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稅務新挑戰 掌握跨國調派策略、CRS遵循、臺灣報稅重點
(中央社財經訊息服務20260318 16:29:17)在全球經濟局勢多變、兩岸政策環境持續調整,企業在人才布局與稅務規劃上面臨更大的挑戰。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舉辦「兩岸人力資本與稅務策略」網路研討會,聚焦最新政策脈動與產業案例,解析企業如何在兩岸稅務規範不斷更新下強化管理機制,打造更具韌性的跨境營運模式、掌握布局新契機。
「放棄參保」將被追責 「社保入稅」加速落實 中國企業面臨合規考驗
安永(中國)企業諮詢有限公司陳海丹資深經理指出,隨著中國大陸社保監管全面強化及「社保入稅」正式落實,進入中國布局企業將面臨更高的合規要求,放棄參加中國社保的企業被追責,建議企業應採取全面檢查、系統調整、制度優化、風險防控等行動以確保合規。另外,陳海丹亦說明臺灣公司聘僱之員工派駐中國工作期間,若繼續保留臺灣勞工保險關係,可持機關出具之證明,而不在中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及失業保險,減免部分社會保險支出。
地方性個稅優惠政策
陳海丹說明中國的大灣區個人稅務優惠政策及適用人群,建議企業及個人應綜合分析後選擇稅務較優惠地區,企業對可適用地方性個稅優惠政策的員工實施動態管理,並與稅務機關及相關單位保持密切溝通,確保營運與人力運用模式同時兼顧商業彈性與法規合規。
中國稅務居民判定與6年規則:跨境人才不可忽略的全球所得課稅風險
安永(中國)企業諮詢有限公司康炯毅執業會計師指出,中國個人所得稅制度近年持續深化,跨境人才在判定稅務居民時必須掌握「住所判定」與「183天規則」兩大標準: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者(因戶籍、家庭、經濟利益而習慣性居住)自動視為中國稅務居民,以及無住所者但在單一納稅年度內於中國境內居住達183天,且又符合外籍個人「6年」居住規定,則皆須以全球所得納稅。此規則對跨境人才影響深遠,企業需協助員工在派駐前、中、後做好完整的居住天數與納稅義務控管,避免全球所得課稅風險。
CRS監管更嚴 跨境人才面臨4大風險
康炯毅提醒,被稱為「大陸版肥咖條款」的「《通用報告準則》(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CRS))」管理更加嚴格,跨境工作者若未正確揭露境外收入,可能面臨境外收入未申報所引發的稅務風險、離岸架構被穿透徵稅、多重稅務居民身分引發的稅務風險以及離岸金融產品穿透徵稅的4大風險。
在CRS嚴格監管的情況下,建議高資產人士與跨境工作者應加強合規意識,提前整理與規劃個人境內外收入及資產情況,評估納稅義務,合規申報,降低稅務風險
全球布局加速 臺灣企業跨國調派須兼顧成本、合規、人才發展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人力資本諮詢服務陳人理執行總監表示,跨國調派已成為企業全球化的重要動能。企業在跨國調派上常見的情況,包括經常性跨境出差、短期或中長期外派或當地聘僱等模式,不同派遣型態會直接影響公司常設機構風險、公司稅、員工個人所得稅與薪資扣繳稅、人力資源政策、法定申報義務,以及成本轉嫁及分攤等。陳人理強調,調派政策不僅是行政作業,更是全球營運策略的一環,必須兼顧商業目標、成本、風險控制與人才體驗。
在跨國調派人員普遍化的趨勢下,臺灣所得稅申報也成為外派與跨境工作者最需注意的合規環節之一。由於臺灣綜合所得稅每年申報期間為5月,中國年度匯算清繳之申報期間卻為3月至6 月,因此外派中國之跨境人才需注意,若是無須辦理中國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者,應儘早取得相對應月份的完稅證明;若是必須辦理中國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者,建議在4月30日前完成匯算清繳,取得年度完稅證明。中國所得及已繳納稅額之文件需依規定完成公證與驗證,以利即時在臺灣個人綜所稅申報時,申報中國來源所得並適用中國已繳納稅額的扣抵。
跨國派駐稅負補貼制度:企業需選擇最符合策略的模式
企業為避免因稅負差異影響員工外派意願,普遍採用兩大類稅負補貼制度,包括稅負平衡原則(Tax Equalization)及淨收入原則(Net-to-Gross)。在稅負平衡原則下,外派員工負擔假設其未外派前於原聘僱地取得之報酬所產生之稅負(假設稅),員工不會因外派而在所得稅上有利得或損失,整體較公平,然而公司每年需做年度稅負結算,因此管理流程較繁重且行政成本較高。若採用淨收入原則,公司補貼員工因外派產生的額外稅負,公司管理成本較低且行政程序較少,然而員工較缺乏如實申報誘因且較常產生爭議。安永指出,企業若能制定標準化且具彈性的跨國調派政策,並掌握稅務與法規風險控管,不僅能提升外派效率,更能強化企業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