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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黨員留學逾5年未返國 將停止黨籍

2019/5/22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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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2日電)中共當局近日印發「中國共產黨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條例」,其中對於因私出國並在國外長期定居或出國研究超過5年仍未返回的黨員,予以停止黨籍。

新華社21日報導,中共中央近日印發「中國共產黨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條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並要求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按照黨章要求和上述條例的規定,接受黨組織的教育管理。

這項條例共10章46條,分別對黨員的教育基本任務、日常教育管理主要方式、以及黨籍和黨員組織關係管理、黨員監督和組織處置等方面作出詳細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第5章黨籍和黨員組織關係管理中,條例列明對於因私出國並在國外長期定居或出國學習研究超過5年仍未返回的黨員,一般予以停止黨籍。停止黨籍的決定由保留其組織關係的黨組織按照有關規定作出。

對與黨組織失去聯繫6個月以上、透過各種方式查找仍然沒有取得聯繫的黨員,予以停止黨籍。停止黨籍的決定由所在黨支部或者上級黨組織按照有關規定作出。停止黨籍2年後確實無法取得聯繫的,按照自行脫黨予以除名。

對停止黨籍的黨員,符合條件的,可以按照規定程序恢復黨籍。對勸其退黨、勸而不退除名、自行脫黨除名、退黨除名、開除黨籍的,原則上不能恢復黨籍,符合條件的可以重新入黨。

此外,在第8章黨員教育管理信息化中,條例第38條列明,黨組織應當教育引導黨員嚴格規範網路行為,敢於同網上錯誤言論作鬥爭,不得製作、發布、傳播違反黨的紀律規定和國家法律法規的信息內容。(編輯:周慧盈/邱國強)108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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