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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筆碳費近50億元 環團:年底前應公告提升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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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3日電)環境部今天公布首次碳費繳費總金額為新台幣49.7億元。環團表示,應於今年底前公告提升下一期碳費費率,有助企業履行減碳承諾。

環境部今天公布首次碳費繳費情形,排碳大戶合計461廠(240家企業)應繳費,最終收費金額為49.7億元。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員林雨璇指出,依據先前碳費費率審議會決議,規劃碳費費率每2年檢討並調升一次,並建議在2030年達到1200元至1800元,因此應於今年底前公告下一期碳費費率,讓企業有更充裕時間提前規劃與因應。

林雨璇認為,提升費率除了能強化減碳誘因外,也能提高企業未履行自主減量計畫的違規成本,敦促企業落實自主減量計畫。

針對ETS試行規劃,林雨璇提到,目前學界、民間團體或是業界有不少聲音主張應審慎評估並暫緩推動,在現行碳費制度與自主減量計畫初步落實階段,若同步導入ETS試行,恐增添政府行政管理成本,也可能提高企業的學習成本,導致政策訊號不明確,影響企業低碳投資決策。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主任湯琳翔建議,環境部在規劃獎補助事業及縣市政府的經費上,應該嚴格限制避免補助回流到碳費徵收對象上,以免落入「補助污染者」的錯誤邏輯,可以參考日本將碳稅收入投入在中小企業使用再生能源或節能上。

湯琳翔指出,在補助縣市政府的部分,應優先補助縣市政府已經列入「縣市溫室氣體減量執行方案」或「縣市調適執行方案」的計畫項目,可避免補助縣市政府未經事前詳細規劃的項目;並考量到縣市政府普遍因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後收入增加,應要求縣市政府增加自備款的比例。

湯琳翔說,碳費補助項目也可以參考加州碳交易收入將35%用於支持弱勢及低收入社區的專案,鼓勵縣市政府提出補助項目時加入專案對轄區內弱勢群體的支持,符合碳費的公正轉型用途。(編輯:張銘坤)11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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