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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堰塞湖重建特別預算 卓榮泰盼立院早日通過

2025/11/18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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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18日電)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赴立法院報告「中央政府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他表示,經統整機關經費需求後,歲出共編列新台幣270億元,懇請朝野立委全力支持,早日通過特別預算案,使復原重建項目能盡速推動。

立法院會今天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主計長陳淑姿、財政部長莊翠雲、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陳金德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報告「中央政府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

卓榮泰在報告中指出,9月23日因受樺加沙颱風外圍環流影響,花蓮縣馬太鞍溪上游堰塞湖發生災情,龐大洪流與土石瞬間傾瀉,短時間內沖毀馬太鞍溪橋,衝破馬太鞍溪南岸堤防並灌入市區,導致下游光復鄉等多處遭洪水淹沒,嚴重衝擊民眾生活及民生經濟。

卓榮泰表示,由於本次災情嚴重,依照現行災害防救法,辦理災後復原所需的經費已有所不足,行政院為了以最快、最有效率、最直接的方式擴大資源投入,原提出「丹娜絲颱風及728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修正草案,以總經費增加250億元辦理追加特別預算。

卓榮泰指出,經過朝野協商,立法院三讀通過「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所需經費上限300億元,行政院並據以提出特別預算案,使各級政府全面展開復原重建工作。

卓榮泰表示,行政院本切實合理及符合救災與復建需要的原則,並因應鳳凰颱風導致鳳林、萬榮等地,於本條例災區範圍所致災損情形,經統整機關經費需求後,除預留後續額度30億元,暫未納編外,依特別條例規定編製完成本特別預算案,歲出共編列270億元,實施期程自11月11日至116年3月31日止,馬太鞍溪堰塞湖整治後續處理等部分項目辦理至119年底。

卓榮泰指出,其中經濟部編列91億元、交通部編列44億元、農業部編列43億元、環境部編列42億元、內政部編列28億元、原住民族委員會編列5億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列1億元、衛福部編列1億元,另編列預備金15億元,所需財源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

卓榮泰表示,此次災情嚴重衝擊光復鄉等地,為推動整體性災後復原重建工作,本特別預算案規辦理災區復原重建項目計10項,包括馬太鞍溪堰塞湖整治相關工程14億元、農業復原27億元、電力系統3億元,自來水、瓦斯及燃氣設施1億元,家園及公共設施10億元、水利設施99億元、道路及交通47億元、環境衛生復原42億元、社會復原及產業促進10億元,其他重建統籌協調業務2億元,另編列預備金15億元。

卓榮泰指出,懇請朝野立委全力支持,早日通過本特別預算案,使政府各項復原重建項目能夠盡速推動,全力協助災民重建家園,修復基礎設施並復甦生產活動,讓民眾生活儘速重回常軌。(編輯:張均懋)11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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