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樹保條例初審過關 修改受保護樹木認定時程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9日電)台北市議會初審樹保條例修正草案,上次討論時,議員認為認定程序時間長,今天修改為3個工作天要派員現場會勘,認定受保護樹木時間也修正為3個月。草案將送大會討論。
台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先前討論市府提案「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部分條文,多數議員認為市府提出修正版本認定程序時程不明確,要求修正後送審,此案被暫擱。
北市議會法規會今天上午開會,包含續審樹保條例修正草案等案。此外,護樹團體昨天質疑市府修法涉黑箱,如加嚴桑科榕屬受保標準近4成,且認為市府未通知民團,質疑是偷渡並嚴格限縮樹保標準。
多名議員在議會法規會詢問市府修法前是否有向民團溝通,對民團質疑黑箱作業的看法,有泛藍議員提到議會及市府審議過程都公開並無黑箱。
北市文化局長蔡詩萍答詢,民團在修法期間有表達意見,且修法過程都公布在官方網站,且有參考納入民團意見。
他說,此次修法有參考中央森林法及其他直轄市法規,希望修法方向與中央及其他地方政府內容相近,加上議員及民間都曾提到過去保護樹木未分類,此次修法也有納入考量。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汪志冰說,原則認同市府修法方向,因市府提出修法曾參考其他直轄市,詢問修法內容與其他縣市差別。蔡詩萍答詢,台北市桑科榕屬如榕樹都位在人行道、社區內,可能影響街道安全,修法內容有參考中央及地方,因此無太大差異。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亮君、陳賢蔚要求應說明受保護樹木的認定時間,這是民團關注焦點。台灣民眾黨議員陳宥丞則認為應檢討認定程序時間。
北市議會法規會經討論後通過樹保條例修正草案第3條之1,內容為受保護樹木認定程序應於3個工作天內派員現場會勘,認定時間應以3個月為限。草案將送議會大會討論。(編輯:李淑華)11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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