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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1/3聲請門檻 大法官不受理前瞻釋憲案

2018/5/4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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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4日電)林為洲等38名立委認為前瞻條例及其預算議決程序有違憲疑義而聲請釋憲。但大法官會議認為,兩案議決過程反對人數都未達1/3,不符聲請要件,今天決議不受理。

中國國民黨與親民黨立法院黨團等106年9月25日共同提出釋憲案,聲請人包括立委林為洲、李鴻鈞、高金素梅等38人,認為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及預算案審查程序有重大瑕疵,聲請大法官解釋並請求急速處分。

司法院新聞稿指出,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依立法委員現有總額1/3以上聲請,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得聲請解釋憲法,但本案不符1/3的釋憲門檻。

司法院解釋,立委現有112人,因此聲請釋憲門檻至少要38人,但立院議事資料顯示,高金素梅未參與預算案二讀的任一表決程序,不得計入聲請人數,且每件預算案反對票也都不達1/3,不符大審法規定。

條例案部分,大法官會議認為,條例二讀、三讀程序的表決結果,反對者都不足38人,高金素梅也請假未出席,同樣未達聲請釋憲的門檻。

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解釋,1/3的釋憲門檻是為了保障曾積極表達立場但不獲多數贊同的少數,如果未曾積極表達自己主張,事後不得聲請釋憲。

新聞稿另指出,聲請雖指行政院長未向立院報告並備詢,有違反職權行使法、議事規則等瑕疵,但未具體敘明是如何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有牴觸憲法的疑義,同樣不符聲請要件,解釋案、停止執行預算的暫時處分(急速處分)均不受理。(編輯:張銘坤)107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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