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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坑案楊文科一審無罪 竹檢:收到判決後評估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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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方法院審理竹縣長楊文科(中)等人涉護航建商導致天坑案,2月25日言詞辯論終結,檢方對楊文科求處10年以上徒刑。(中央社檔案照片)
新竹地方法院審理竹縣長楊文科(中)等人涉護航建商導致天坑案,2月25日言詞辯論終結,檢方對楊文科求處10年以上徒刑。(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13日電)新竹地院審理新竹縣長楊文科等人涉護航建商導致竹北天坑案,楊文科獲判無罪﹔新竹地檢署說,待收到完整判決書後,依法評估是否提起上訴。

豐邑機構涉偷工減料導致天坑危及民眾安全,新竹縣長楊文科等公務員涉背棄職責圖利護航豐邑機構,新竹地檢署將楊文科等12人起訴,新竹地方法院今天下午4時宣判,其中楊文科涉圖利案獲判無罪,豐邑機構董事長劉樹居因違背建築術成規等罪判處3年6月。

對此,楊文科透過文字表示,竹北天坑案引發居民不安與公安危機,他身為縣長責無旁貸,並追究涉案建商及工程責任;他沒有收受不法利益,也無與建商進行利益交換或謀求個人私利,法院判決明鑑。

豐邑機構發布聲明指出,尊重司法程序,但對一審判決結果表達遺憾,將在收到完整判決書並完成法律評估後,依法提起上訴,以維護公司及相關人員合法權益。

新竹縣政府透過文字指出,縣府團隊依法行政,此案相關建築管理、公安監督及損鄰應變措施,皆依既定法規與專業鑑定把關。

新竹地檢署表示,尊重法院判決,將待收到完整判決理由後,再依法評估是否提起上訴。(編輯:林恕暉)1150713

新竹地方法院審理竹北天坑案,13日下午一審宣判,新竹縣長楊文科涉圖利案獲判無罪;豐邑機構董事長劉樹居因違背建築術成規等罪判處3年6月。圖為新竹地院刑事庭庭長林秋宜說明判決。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攝 115年7月13日
新竹地方法院審理竹北天坑案,13日下午一審宣判,新竹縣長楊文科涉圖利案獲判無罪;豐邑機構董事長劉樹居因違背建築術成規等罪判處3年6月。圖為新竹地院刑事庭庭長林秋宜說明判決。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攝 1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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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北天坑案一審宣判 楊文科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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