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明確而中立的法令規範 以求公司經營穩定平衡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11223 15:03:56)近年來經營權爭奪在資本市場層出不窮,如何建立明確的法令規範以確保經營權更迭時,不再有違反法令及牴觸主管機關監理,或與公司治理精神相悖等情事發生,已成為現行制度下亟需重視及探討之議題。
為此,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在2021年12月23日特別舉辦「公司經營權爭議的回顧與未來發展趨勢研討會」,邀請資誠聯合會計事務所所長暨聯盟事業執行長周建宏致詞,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許永欽主持並分享看法、同時由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邵慶平及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李益甄,分別以學術及實務的視角,分享近年來經營權爭議之趨勢及案例,並邀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張心悌及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楊敬先,一同參與公司經營權爭議的回顧與未來發展趨勢研討會之座談。
資誠聯合會計事務所所長暨聯盟事業執行長周建宏表示,完善的公司治理能使公司清楚了解公司之內控機制是否完善,董事會營造的組織文化相當重要。透過健全的董事會讓獨立董事有表達的機會,可以代表不同聲音,建立順暢的溝通管道,於經營權爭奪發生時,獨立董事更應為公司之最大利益,成為解決紛爭的橋樑。PwC今年推出的新策略「新方程The New Equation」,旨在建立信任、成就永續,就是希望能協助企業建立信任,協助客戶透過組織變革、法律及法規遵循為股東、利害關係人和更廣泛的社會建立價值,以成就永續。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許永欽表示,經營權之爭涉及的層面廣泛,牽涉的「人與役」並不單純是只有公司內部的市場派及公司派之爭。舉例而言,經營權鬥爭時往往公司派會找白衣騎士護航加入戰局,解救公司派之經營權危急局面,聯手化解企業危機。但白衣騎士也不一定會成功,例如在近年受矚目的併購案中,公司派邀請的白衣騎士即可能因種種因素而無法進場,此時公司派為鞏固經營權只能另尋他法,往往各出奇招,以致有違反法令及主管機關監理之情事存在。企業應平日就落實公司治理,完善股東會運作程序的規範,方能保證股東權益,使公司經營權市場回歸正軌,透過積極的經營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才是保障經營權最重要的一環。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邵慶平表示,我國公司法制可說是以實力派股東為本位所設計之模式,當公司經營權爭奪發生時,而公司派非屬實力派股東,雙方除了按照正常選舉或併購防禦手段外,也可能經由董事會及股東會的程序面進行攻防。為了對抗公司派,市場派往往會提出訴訟來保障自身權益,但如攻防進入法院程序,往往曠日廢時。今年度開始,透過「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商業法院在7月1日起正式上路,此類股東會紛爭、公司經營權紛爭有望透過商業法院迅速、妥適且專業的處理,同時法院可透過實際案例,建立可供遵循之標準及見解。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楊敬先表示,企業經營權更迭為資本市場常見之事,落實公司治理、經營績效良好,在經營權維持上即會更受股東之信任。會發生公司經營權爭議,應源自於現行法規上的制度仍存在空間,使以取得經營權為目的之人,可能透過制度上的空隙取得經營權。舉例而言,相較於解任董事須經股東會特別決議,公司法賦予擁有股東提案權之股東得透過股東會普通決議,提前全面改選董事,兩者門檻輕重失衡,恐影響董事會之穩定性。因此,宜思考如何訂定更中性的法律規範及法律規則,使取得經營權的方式回歸正軌,例如利用公開收購等更透明的方式進行之。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李益甄則以經營權爭議之趨勢出發,並以近期發生的經營權爭奪案例為借鏡。其表示,近年來,透過獨立董事及委託書徵求制度來進行經營權爭奪的案例,已經屢見不鮮。尤其是在2013年修法強化獨立董事職能後,原本其角色係作為上市櫃公司之監督機關,擔任公司之「守門人」,卻因為獨立董事有為公司利益召開股東臨時會之權限,因此經常被市場派作為經營權爭奪之工具使用。
臺北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張心悌也表示,由近期發生的多件公司經營權爭奪的個案中,多見獨立董事參與公司經營權之爭,例如動用獨立董事之股東會召集權等等。但獨立董事問題的根源仍存在於審計委員會的定位,以及準用監察人規定所產生之爭議,或許未來可考慮獨立董事召集股東臨時會應先報請主管機關許可,或應報請商業法院許可,透過外部監督來減少召集權之爭議。凡此均有賴修法,方能真正落實對於證券投資人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