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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農業政策推動及產業升級,修正專案農貸規定

發稿時間:2022/09/29 18:30:52

修法圖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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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訊息服務20220929 18:30:52) 為配合產業升級、農業綠能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等政策之推動,農委會修正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等規定,自111年10月1日生效適用。主要修正內容包含放寬青壯農貸款用途及文件、調降農業綠能貸款利率、提高石斑魚種苗養殖週轉金貸款額度,及增訂提升蛋品生產經營類為貸款對象等,修法受益對象至少2,700人以上。農委會盼此次法規修正,能鼓勵農漁業者投入農業經營及提供農漁業者更符合經營需求之貸款條件,並建構與綠能共存的營農環境。

農金局表示,此次修正專案農貸規定,包含放寬貸款用途、調降貸款利率、提高貸款額度及新增貸款對象,重點說明如下:

一、推動培育農業青年人力政策,增訂「青壯年農民從農貸款」(下稱青壯農貸款)申請漁業類貸款者,得檢附借款人配偶、父母或祖父母之證照;增訂定置漁業經營之貸款用途及其應檢附文件。

二、鼓勵農漁業者設置綠能設施,調降「農業節能減碳貸款」利率,農(漁)民貸款利率調降0.25個百分點;農(漁)民團體及農企業貸款利率調降0.39個百分點。

三、為因應產業實務需求,提高「輔導漁業經營貸款」之石斑魚種苗養殖週轉金貸款額度,將體長五英吋以下之魚苗週轉金貸款額度調高為每1,000平方公尺最高新臺幣300萬元。

四、為有效提升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加保率,將「農民經營及產銷班貸款」、「農家綜合貸款」、「小地主大專業農貸款」及青壯農貸款之貸款對象為「農 民健康保險條例第五條所定被保險人」者,修正為「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

五、鼓勵農漁業者參加農業保險,將「農業保險貸款」免息措施期間,再延長2年至113年底止。

六、配合推動雞蛋洗選政策及產業轉型升級,修正「提升畜禽產業經營貸款」對象及額度

(一)增訂「提升蛋品生產經營類」為貸款對象,並明定該等對象應具備資格及其最高貸款額度。

(二)將「雞蛋友善生產系統類」名稱修正為「畜牧友善生產系統類」,擴大其貸款對象包括飼養蛋雞、豬隻及乳牛者。

農金局進一步說明,為培育農業青年人力及落實照顧農漁民等政策,政府長期推動專案農貸,以金融支持農業永續發展,自推動以來,已協助逾130萬戶農漁業者取得營農所需資金,未來將依循產業政策發展方向及實務需要,持續滾動檢討專案農貸規定,並透過農業金融部門,提供高效率的農貸服務及融資輔導。有資金需求之農漁業者,可就近向當地農漁會信用部或全國農業金庫提出申請,如有相關貸款疑義,歡迎電洽以下服務專線,全國農業金庫:0972-590-951、農業信用保證基金:0963-619-301、農委會農業金融局:0933-239-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