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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彙總繳納網路申報 省時又方便
發稿時間:2025/10/16 16:12:34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51016 16:12:34)公司行號或事業組織(如補習班、醫院診所等)應納印花稅之憑證甚多,不便逐件貼用印花稅票或開立繳款書繳納,可向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按期彙總繳納,經核准後即可按期彙總報繳印花稅。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公司行號或事業組織經核准按期彙總繳納印花稅者,應以每2個月為1期,單月15日前自行核算應納印花稅款,填具繳款書,逕向公庫繳納,並應於期限內填具印花稅總繳申報表,向所屬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另為提升便民服務,申報人可於申報期間(即每個單月的1日至15日)24小時皆可運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https://net.tax.nat.gov.tw)辦理彙總申報,並可自行列印申報書及繳款書,逕至來來OK、全家、統一及萊爾富等4家便利超商(限稅額3萬元以下)或金融機構繳納,不必親自到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申報;如申報後需更正,在申報截止日前,還可利用網路直接更正資料,免除來回奔波之不便。
如對印花稅有任何疑問之處,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76969或05-3620909轉分機710或05-2260505轉分機132詢問,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