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平台
歡迎公司行號投遞新聞訊息!詳洽業務行銷中心 人工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六9:30-12:00、14:00-18:30 如有週日發稿需求請於週六18:00前完成刊登程序。

更多訊息

嘉縣提醒住宿長照機構最高12萬補助3/2截止

發稿時間:2026/01/27 17:54:06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60127 17:54:06)嘉義縣政府提醒,114年度「住宿式機構服務使用者補助方案」最高補助12萬元,受理申請期限將於3月2日截止,如未領有其他住宿補助,符合申請條件且自費入住嘉縣住宿長照機構的住民,均可洽詢機構或衛生局,請把握最後申請期限,以免向隅。

「住宿式機構服務使用者補助方案」旨在減輕家庭照顧者的經濟負擔,只要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中度以上或長照需要等級4級以上,且於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入住住宿式機構,未領有其他住宿補助者,皆可提出申請。

當年度入住累計180天最高可補助12萬元,倘累計未達180天,逐月檢核每月入住天數,當月連續住滿15天的月份,每月仍可補助1萬元。

衛生局長趙紋華表示,嘉義縣失能人口持續增加,為讓失能者獲得完善的長照服務、減輕家庭照顧者負擔,嘉義縣積極布建住宿式長照機構,自113年12月至今,已有4家住宿長照機構動土興建,預計116年起將陸續提供458床住宿式機構服務。

為利民眾申請本項補助方案,衛生局已輔導各住宿機構,提供代收申請服務,只需準備長輩存摺、身分證影本、印章及相關文件,可就近至住宿長照機構填寫申請書,機構均會提供代收並轉送服務。

衛生局提醒把握最後申請期限,至於115年剛入住機構的民眾,亦可先申請長照需求等級評估,確保符合資格,如有相關疑問或任何長期照顧問題,都可電洽嘉義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05-3625750或1966專線。

嘉縣提醒住宿長照機構最高12萬補助3月2日截止
嘉縣提醒住宿長照機構最高12萬補助3月2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