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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市辦理公務人員兒童權利公約教育訓練 跨局處攜手打造兒童友善城市

發稿時間:2026/05/06 12:25:39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60506 12:25:39)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CRC)精神,並轉化為具體施政動能,新竹市政府日前辦理「115年度公務人員兒童權利公約教育訓練」。課程邀請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新竹分事務所主任張如萱擔任講師,強調在各項業務推動中,應優先以「兒少最佳利益」為核心考量。社會處表示,此次共有32位來自市府各局處的同仁代表參與,透過跨局處交流,深入探討將兒童人權理念融入日常公務的實務作法。

市長高虹安表示,《兒童權利公約》不應僅停留於理念層次,而應全面落實於城市治理各面向。此次訓練結合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引導同仁從全球視野理解兒童權益保障的重要性,並在業務推動過程中落實「兒少最佳利益」原則,逐步實現兒童友善城市的施政願景。

社會處長黃佳婷表示,此次課程突破傳統單向講授模式,採用小組討論方式提升參與度與互動性。學員除理解CRC條文外,亦結合自身業務進行案例分析,例如社會處分享兒少保護實務經驗、交通處探討通學安全議題等,促使同仁思考CRC與業務職掌的具體連結,讓兒童權利意識在各局處扎根。

社會處補充,有參與同仁回饋,透過小組討論不僅深化專業知能,也能跨越業務分工,理解不同局處對同一議題的觀點,對未來推動跨部門溝通與整合具有實質助益。

市府表示,未來將持續辦理相關專業訓練,強化第一線公務人員對兒童權利的認識與實踐,確保各項施政符合國際人權標準,攜手打造讓孩子安心成長、多元發展的優質城市環境。

兒童權利公約教育訓練啟動。
兒童權利公約教育訓練啟動。

兒童權利公約講師張如萱主任授課。
兒童權利公約講師張如萱主任授課。

兒童權利公約講師張如萱主任授課。
兒童權利公約講師張如萱主任授課。

運用小組分享及案例分析落實各局處公務人員兒童權利知能。
運用小組分享及案例分析落實各局處公務人員兒童權利知能。

運用小組分享及案例分析落實各局處公務人員兒童權利知能。
運用小組分享及案例分析落實各局處公務人員兒童權利知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