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打銀行與臺灣高等檢察署簽署「可疑交易分析機制」合作意向書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60708 10:48:37)因應金融詐欺與洗錢風險日益複雜、手法不斷翻新,渣打銀行宣布與臺灣高等檢察署簽署「可疑交易分析機制」合作意向書(MOU),深化公私協作推動金融犯罪防制由「跨機構聯防」邁向「制度化治理」。本次合作將透過資料整合、樣態分析與回饋機制的制度化設計,強化可疑交易辨識及風險研判能力,建構涵蓋「分析、預警、介入、回饋」之整體防詐治理架構,全面強化金融體系的前端預警能力及整體防詐韌性。
渣打銀行指出,自2023年9月至2026年3月近兩年半期間,該行透過第一線行員主動關懷與敏銳觀察,且積極辨識可疑交易情境,已成功攔阻詐騙案件共190件,累計阻詐金額約新臺幣1.2億元。延續與刑事警察局簽署反詐合作意向書、參與「鷹眼識詐聯盟」跨機構聯防的經驗,持續深化防詐合作架構,渣打銀行本次進一步結合檢察體系的偵查經驗與金融機構交易監測機制,聚焦於可疑交易樣態(typologies)分析、風險趨勢判斷及跨域資訊整合,並將分析結果回饋至第一線監測作業,強化對高風險帳戶與異常金流的即時辨識能力,提升應變速度與通報品質。
渣打銀行總經理游天立表示:「金融犯罪防制正逐漸進入以數據運用與跨機構合作為核心的新階段。金融機構在其中扮演的不僅是防線,更是連結監理、執法與市場的重要角色。本次與檢察體系的合作,代表金融犯罪防制正從傳統以通報與查核為主,邁向以數據驅動、即時回饋為核心的治理模式。」他補充說道,透過資料深化分析與回饋機制,能夠將偵查端的實務經驗轉化為前線可運用的風險訊號,強化前端攔阻與後端追查的整體效率,唯有將金融犯罪防制從單點優化邁向整體治理架構升級,才可以建立真正具備韌性的防護體系,維繫市場長期的信任基礎。
在具體執行上,未來渣打銀行與臺灣高等檢察署雙方將以「制度化、可持續、可擴展」為原則,遵循法規與資訊安全要求,確保資料保護與使用目的之正當性,並將聚焦三大重點方向推進防詐能力:
一、 樣態分析與趨勢判斷:整合檢察體系與金融機構專業,提升對可疑交易類型與風險訊號的共通理解,強化跨機構辨識效率。
二、 前端預警與即時攔阻:透過機制化分析與即時回饋,將風險辨識延伸至交易初期,由金融機構第一線即時介入,降低潛在損失。
三、 整體防詐管理與機制優化:將案件經驗轉化為持續優化的監測規則,形成分析、應用與回饋的循環機制,提升整體防詐成效。
渣打銀行表示,金融犯罪防制長期為渣打集團核心風險管理策略之一,並持續依循風險為本(Risk-Based Approach)原則,強化科技應用、資料分析及專業人才布局。未來亦將結合集團跨境網絡優勢與臺灣在地監理及司法需求,推動金融犯罪防制邁向系統化、前瞻性的治理模式,以提升金融體系的穩健性與信賴基礎,不僅守護客戶資產安全,並為臺灣金融環境的穩健發展提供關鍵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