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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老宅延壽計畫8月31日至11月30日受理申請

發稿時間:2026/08/04 17:19:34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60804 17:19:57)嘉義縣政府配合內政部推動「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8月31日起至11月30日開放民眾申請,受理時間為3個月。

嘉義縣舊公寓與透天住宅比例高,普遍無設置電梯,導致高齡者上下樓層不方便,同時還有外牆老化、漏水修繕等困境。透過中央與地方合作推動的「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協助改善居家環境,提升建築安全與居住品質。

老宅延壽補助對象為「屋齡30年以上、4至6樓公寓及6樓以下透天住宅」的合法建物。申請作業程序可分為「修繕需求申請」、「修繕補助計畫申請」及「施工及請款」3階段。

正式申請前應先向內政部公告的專業機構申請並通過「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同時盤點建物現況與修繕需求,包括確認建物合法性、蒐集建物基本資料(如建物謄本或使用執照)、所有權人同意等,以利後續申請及審查作業。

為協助民眾了解計畫內容與申請方式,縣府委託地方服務團自8月7日起於各鄉鎮市辦理巡迴宣導說明會,並提供諮詢服務,協助民眾掌握申請重點,歡迎有需求的鄉親朋友參與說明會。

嘉義縣老宅延壽計畫8月31日至11月30日受理申請
嘉義縣老宅延壽計畫8月31日至11月30日受理申請

嘉義縣老宅延壽計畫8月31日至11月30日受理申請
嘉義縣老宅延壽計畫8月31日至11月30日受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