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罵員工三字經 故宮副處長判拘役30日
2018/4/19 17:28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9日電)國立故宮博物院林姓副處長在秘書室主任任內,公然辱罵女技工三字經。士林地院認為林男觸犯公然侮辱罪證明確,日前判處拘役30日。全案可上訴。
士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民國105年12月8日上午,當時擔任故宮秘書室主任的林姓男子,因公文處理流程與女技工發生爭執,在辦公室內對女技工連罵兩句三字經。
林姓男子否認公然侮辱,辯稱秘書室主任辦公室須請示他才能進入,而且沒有口出三字經。林姓男子的辯護律師則表示,即使林男口出三字經,也是因為公文處理與女技工有所爭執,在盛怒之下使用不雅言語,屬於評論而無貶低女技工的意圖。
承審合議庭認為,至少4名員工都聽到林姓男子辱罵女技工,而且案發時林男說話音量相當大,周遭辦公室內許多員工都能聽聞,已達公然程度,參酌全案事證,認定林男觸犯公然侮辱罪。
判決指出,林姓男子犯罪動機雖出於對於職務的堅持,但林男有體制內手段指示下屬,不能僅因下屬不從己意而恣意辱罵。
合議庭考量,女技工案發後罹患憂鬱症,審酌林男犯罪損害嚴重,且否認犯行、未見悔意,又曾任警職,對刑事法律規範認識高於他人,判處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抵一日。(編輯:李錫璋)107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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